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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省青少年羽毛球赛竞赛规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1 14:35: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 广东省青少年羽毛球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协办单位:广州新越体育有限责任公司   

      

    赞助单位:虚位以待   

      

三、 媒体支持:广州广播电视台(拟邀请)   

              广州日报              中国体育报   

羊城晚报              大粤网   

金羊网                南方网等、、   

      

比赛时间、地点   

      

  

(一)地区分站资格赛

  

1. 广州赛区(广州) 2017 1021-22 暂定 (报名截止日期:107日)   

2. 粤东赛区(深圳):20171118-19日 暂定 (报名截止日期:1021日)   

3. 粤西赛区(珠海):2017122-3日   暂定 (报名截止日期:1110日)   

      

(二)总决赛:20171223-24(暂定)-- 广州(报名截止日期:1125 日)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小学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团体赛(男单、女单、男单)

(二)中学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混合团体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女子双打)

      

六、参赛资格   

(一)组别年龄界定规定

1、 小学组:参赛运动员参为粤港澳地区全日制在读小学生 ( 提供所在学校学籍证明 )   

2、 中学组:参赛运动员须为粤港澳地区全日制在读中学生 ( 提供所在学校学籍证明 )   

(二)身体健康(报名时领队需提供本队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   

(三)如运动员在赛区期间发生意外 , 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携带学生证(学籍证明)、户口本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   

(五)注册运动员比赛限制:   

1. 注册运动员是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   

2. 比赛中,无论个人单项赛或团体赛均不允许专业运动员报名参加,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报名资格。   

      

七、参赛办法   

      

(一) 参赛单位:广东省各中小学校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二) 报名   

1. 每支运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X名(领队和教练员如上场比赛必须在报名表中标注),团体比赛中不能兼项,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均能参加个人单项赛,单项赛每个参赛单位每个项目限报2人。   

      

2. 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跨组报名;每个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3. 地区分站资格赛   

(1) 小学组:每单项报名队伍限32   

各参赛选手应在指定时间上通过官方指定途径登录报名。原则上报满32人即截止报名(根据比赛场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详见赛前补充通知)。   

      

3)中学组:个人单项限报名队伍32支;团体赛限报名队伍32   

各参赛队伍领队或参赛选手应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官方指定途径登录报名。原则上个人单项赛报满32支队伍;团体赛报满32支队伍即截止报名(根据比赛场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详见赛前补充通知)。   

      

4. 总决赛报名   

1)小学组:在地区分站资格赛中小学组前4名的单位个人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总决赛将在121日开始报名,报名最终截止日期为赛前15日。报名截止后,获得总决赛资格的单位个人如未能成功报名,将视同自动放弃总决赛参赛资格。   

2)中学组:   

个人单项赛:地区分站资格赛中小学组前4名的单位个人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总决赛将在121日开始报名,报名最终截止日期为赛前15日。报名截止后,获得总决赛资格的单位个人如未能成功报名的,将视同自动放弃总决赛参赛资格。   

团体赛:在地区分站资格赛中小学组前4名的比赛队伍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总决赛将在121日开始报名,报名最终截止日期为赛前15日。报名截止后,获得总决赛资格的比赛队伍如未能成功报名的,将视同自动放弃总决赛参赛资格。   

      

(三) 报名方式   

      

1. 各中小学参赛代表队必须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参赛单位以及参赛选手信息。包括领队、教练员及每名队员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电话号码及2寸白底证件照(数码照片)。报名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参赛单位所有比赛成绩 .   

      

2. 同一学校同一组别可以报名多支队伍参赛。   

      

3. 报名后经审核通过并完成参赛费支付,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4. 各赛区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录及报名系统。   

      

八、报到与离会   

(一) 各参赛代表队需于赛前1天应按时到赛区报到 , 并须提前将抵达赛区的时间告知承办单位。   

(二) 赛后一天离会。   

      

九、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1. 各组别均进行单淘汰赛制。 如遇运动员连场,连场运动员可休息5分钟。   

2. 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出场顺序为男单、混双、女单。

3. 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一方首先获得三场比赛胜利,该次团体赛即结束。

(二)单项赛   

1. 单项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原则上采用 1 ”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 但赛事裁判长有权对比赛顺序进行调整。

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地区分站资格赛决出前四名,第五 - 第八并列第五名,总决赛均决出前八名。裁判长有权根据报名及比赛情况调整比赛方法和比赛出场顺序。   

      

(三)赛制   

小学组:个人单项赛分为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每场均采用15分三局两胜制,先胜两局的一方获胜。   

      

中学组:   

个人单项赛:单项赛分为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每场均采用15分三局两胜制,先胜两局的一方获胜。   

团体赛: 采取单淘汰赛制,每场 采用15分三局两胜制,先胜两局的一方获胜   

      

(四)记分方法均采用15分三局两胜制。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先到15分者获胜,8分交换场区,15分封顶(不加分)。   

      

(五) 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或者户口本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以及参赛证件,以备查验,未带者按照弃权处理。   

      

(六)弃权和罢赛   

1. 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 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运动员或俱乐部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参赛单位,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 希望各参赛单位认真组织参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七) 资质申诉   

1. 赛事组委会将在比赛开始前5天在报名系统上对所有参赛人员名单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内接受申诉,公示期过后,组委会将不接受任何关参赛运动员资质方面的申诉。   

2. 参赛运动员或领队如对其他队伍人员资格有质疑,可在申诉期向仲裁委员会缴纳人民币500元申诉保证金,同时提出书面申诉文件(一经开赛,所有申诉无效)。如申诉问题成立,仲裁组归还人民币500元申诉保证金,并取消被申诉人员参赛资格;如申诉问题不成立,仲裁组不予退还人民币500元申诉保证金。   

      

(八) 竞赛规则、比赛用球、比赛服装   

1. 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本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比赛用球:详见补充通知。   

      

3. 比赛服装: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伍运动员应穿着同一款式服装。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 地区分站资格赛:   

小学组:奖励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奖品,第四名 - 第八名并列,颁发证书及奖品。获得前4名的个人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中学组:   

单项赛:奖励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奖品,第四名 - 第八名并列,颁发证书及奖品。获得前4名的个人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团体赛:奖励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奖品,第四名 - 第八名并列,颁发证书及奖品。获得前4名的参赛队伍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2. 总决赛:   

单项赛:奖励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颁发总决赛奖牌、证书、奖品,第四名 - 第八名并列,颁发证书及奖品。。   

团体赛:奖励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颁发总决赛奖杯、奖牌、证书、奖品,第四名 - 第八名并列,颁发证书及奖品。   

      

十、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 仲裁委员会   

1. 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 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省羽协(或广东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选派(名单另发),委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   

      

(二) 裁判员   

      

1. 承办单位选调比赛裁判长、编排长、记录员、裁判员、司线员参加裁判工作。   

      

2. 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单裁判制,第二阶段开始采用3人裁判制。   

      

十一、参赛经费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如果需要赛区协助联系住宿请联系赛区负责人);   

      

十二、 本规程由中国羽毛球协会负责解释。     

      

      

      

      

附录:赛事报名联系方式   

      

地区分站资格赛   

1站:广州赛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报名联系人QQ号:   

电子邮箱:   

      

2站:粤东赛区(深圳)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报名联系人QQ号:   

电子邮箱:   

3站:粤西赛区(珠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报名联系人QQ号: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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